
近日,辽宁葫芦岛可采储量近2亿方(约5.6亿吨)超大型花岗岩矿成功出让。该矿生产规模570万方/年(约合1539万吨/年),出让年限30年,成交价超8.6亿元,竞得人是葫芦岛市矿业有限公司,为当地国有企业。
除此次竞得矿权外,今年2月份,葫芦岛市矿业有限公司就曾以近7亿元竞得当地资源储量近4000万方、生产规模1843.2万方/年海砂开采项目。
据砂石骨料网了解,葫芦岛市地处燕山余脉,砂石资源极为丰富,可用来生产机制砂的矿产资源量超过150亿方;其辖区内有大小河流20多条,预估可开发河砂资源量达3000万方;有261公里的海岸线,初步预估海砂资源量达30亿方。同时,葫芦岛市位于北方沿海区域,拥有多个出海口,主要销往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沿海省市,北砂南运条件得天独厚。
此次成交的采矿权位于辽宁省兴城市高家岭镇,矿区面积4.8032平方千米。设计利用资源量近2亿方(设计利用荒料量4719.31万方、综合利用碎石量近1.5亿方),设计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饰面用花岗岩原矿570万方/年(荒料138.852万方/年、碎石431.148万方/年)。
该采矿权由8个矿区整合而来,竞得人须缴纳8家矿山企业评估补偿款和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经费共计超2亿元。竞得人可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如竞得人申请分期缴纳,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竞得人应科学制定绿色矿山创建规划,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建矿山要在投产后1年内建成绿色矿山。不能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矿山企业将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砂石骨料网)
为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地方行业监管部门将数据安全纳入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业务,谁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落实本行业本地区本领域数据安全指导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领域数据是指在开展自然资源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数据,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用途管制、资产管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开发利用、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在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方面,《办法》明确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认定、数据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指导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编制行业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林草领域数据安全标准规范,指导开展林草数据分类分级工作,编制林草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地方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识别审核工作,编制本地区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目录,并上报自然资源部,目录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上报更新。
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方面,《办法》明确数据处理者应当对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负主体责任,对各类数据实行分级防护,不同级别数据同时被处理且难以分别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按照其中级别高的要求实施保护。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级别数据,制定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具体分级防护要求和操作规程。在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过程中,记录数据处理、权限管理、人员操作等日志,并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保护日志的完整性。
在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方面,《办法》要求组织建立自然资源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预警体系,划分数据安全风险和事件等级,组织建设数据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手段,形成监测、溯源、预警、处置等能力,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中国自然资源报)
从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了解到,为大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助力万亿矿业产业集群发展,该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部协助省自然资源厅开展2024年度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全力支撑矿产资源要素工作。
据了解,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协助起草并下发《关于湖南省2024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矿业权出让区块意见建议,通过对申报的区块进行汇总初筛、实地核查及空间布局分析,协助省自然资源厅优选批复矿业权出让计划64个(其中探矿权17个、采矿权47个)。
推进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矿业权范围核查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协助起草省级矿业权公开出让保证金设置要求、研究提出煤层气探矿权出让条件设置建议、编制省级矿业权出让建议方案等,确保矿业权顺利挂牌。
同时,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对已批复有效出让计划的矿业权,及时调度更新挂牌成交情况。截至目前,2024年成交采矿权19个(省级3个、市级16个)、成交额9.55亿元(省级5.77亿元、市级3.78亿元),正在挂网18个(省级11个、市级7个)、挂牌价19.52亿元。
原煤生产有所下降,进口较快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月,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7.1亿吨,同比下降4.2%。进口煤炭7452万吨,同比增长22.9%。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10家的企业原煤产量合计为3.7亿吨,同比减少2110万吨,占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的52.1%。具体情况为:国家能源集团10169万吨,下降1.9%;晋能控股集团5484万吨,下降21.3%;中煤集团4323万吨,同比下降2.0%;山东能源集团4286万吨,同比增长17.8%;陕煤集团3894万吨,同比下降0.5%;山西焦煤集团2274万吨,同比下降22.6%;华能集团1853万吨,同比增长2.7%;国电投集团1469万吨,同比下降1.7%;潞安化工集团1342万吨,同比下降22.5%;淮河能源集团1205万吨,同比增长5.2%。